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技术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的作曲技巧;侧重学习作曲者,应全面掌握并熟练地运用各种曲式和体裁的作曲技巧;侧重学习作曲技术理论者,应深入系统地掌握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侧重学习视唱练耳,应深入系统地掌握音乐院校视唱练耳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侧重学习戏曲音乐作曲者,应系统地掌握戏曲音乐艺术的基础知识、戏曲作曲的基本技能和创作规律,具备从事戏曲作曲创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侧重学习电子、电子计算机音乐者,应系统地掌握电子技术的有关知识,能较熟练地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音乐分析、研究和创作。
知识技能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对不同风格及体裁的作品分析方法;
3.具有应用所学知识进行音乐创作和教学工作和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史、戏曲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中国传统音乐分析、现代音乐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表演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 舞蹈学 舞蹈编导 戏剧学 表演 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摄影 录音艺术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影视学 会展艺术与技术 景观建筑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开设院校
中央音乐学院(10045)、中国音乐学院(10046)、上海音乐学院(10278)、武汉音乐学院(11524)、天津音乐学院(10072)、中国戏曲学院(10049)、中央民族大学(10052)、内蒙古大学(10126)、吉林大学(10183)、延边大学(10184)、河北师范大学(10094)、山西大学(10108)、内蒙古师范大学(10135)、沈阳音乐学院(10177)、吉林艺术学院(10209)、南京艺术学院(10331)、山东艺术学院(10458)、河南大学(10475)、广东星海音乐学院(10587)、广西艺术学院(10607)、四川音乐学院(10654)、贵州大学(10657)、云南艺术学院(10690)、西安音乐学院(10728)、西北民族大学(10742)、新疆艺术学院(1076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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