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用同学们介绍了有关曲式 的音乐理论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构"概念。我们把它分成两个方面来解释,一个是指音乐在空间上的结构,我们称之为" 织体",另一个是在时间上的结构,专业名词是"曲式"(music form)。
为什么说曲式是"时间上的结构"呢?一部音乐作品,无论是长篇巨制,如交响曲、歌剧,还是短小的歌曲,都要在时间的延续中一点一点地铺展,而不可能像欣赏一幅画一样,在瞬间就能大致把握整体结构。这种在时间上的延续,正是音乐艺术的一大特点,所以音乐被称为"时间的艺术"。而音乐在时间上的延续,无论长短,两三分钟或两三小时,都必须有一个结构框架,有个章法,而不能是混沌一片。这种结构框架或者章法,就称之为"曲式"。它不是预设的理论,而是在大量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思维范式。
曲式 - 曲式的三大原则
曲式有很多种,正如大的宫殿有大的结构,小的屋舍有小的形式一样。无论大小,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创新之作,都会包含以下三个原则:对比、变奏、重复。
对比
音乐的进行、冲突和情绪的改变都来自于对比——强与弱、弦乐与木管、快与慢、大调与小调等等,以此推动和展开乐思。对比是由作品中的多个音乐材料造成的,它们在 旋律形态、节奏型、情绪特征上的不同给听者带来了新鲜的感觉。一部作品多少总会有些对比的因素,大型作品的对比幅度会比较大,对比的材料会比较多,相对来说小型作品的对比幅度就小些,材料也没有那么多。
变奏
变奏手法是将一个音乐材料在保留某些特征的情况下进行变化,一方面仍可使人听出原型同时又有新鲜感。比较简单的变奏是基本保持主题的旋律轮廓、节奏型甚至 和声,只是添加一些小小的装饰。稍复杂些的,则会将旋律、节奏、 调式 调性、织体、和声都做较大幅度的改变,甚至只是选取原材料的某个因素加以发展,以至于几乎听不出它们和原型的联系了。音乐作品中的"展开"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变奏。
重复
重复是指音乐材料的再次出现。一发而逝是音乐艺术的特性之一。为了让听者对音乐素材留下深刻印象,重复或者带有变化的重复就是必须的手段。此外,再现也是重复的一种形式,当一个音乐材料呈示之后,有新的因素出现,在新因素后面前述材料的重新出现,称作再现,这种手法可以给全曲带来呼应、对称、稳定的感觉。再现可以是原封不动的,也可加以变化,使之获得一种总结、升华的效果。
上述三个原则并不是互相无关的,它们在使用中可以互相渗透。比如,带有变化的再现,实际上体现了变奏原则,同时又因为它的变化,产生了对比效果。
曲式的确立是通过各种音乐要素的综合运用获得的,特别是和声与调性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主和弦可以获得段落的收束感,调性的变化不仅可以带来对比,还常常意味着下一个段落的开始,再现通常建立在最初调性的回归上,等等。
曲式 - 曲式的类别
音乐的曲式按照传统可以分为两类,小型曲式和大型曲式。小型的包括 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复二部曲式,复三部曲式。大型的包括变奏曲式, 回旋曲式, 奏鸣曲式。
我国音乐理论家 杨儒怀教授则以曲式的共性特征,将它们归纳为"并列曲式"、"再现曲式"、"复合曲式"、"循环曲式"、"变奏曲式"和"奏鸣曲式"、" 回旋奏鸣曲式"、" 复调音乐曲式"、"套曲曲式"和"边缘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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